土地贈與
第一站
戶政事務所
申辦事項:
贈與人申請印鑑證明
應備文件
線上申請:
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
★小提醒:
106年7月1日起已於臺北市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登記的民眾,只要在土地登記申請書註明「使用○○戶政事務所登記之印鑑,並同意地政機關利用電腦處理查詢」由地政機關自行查驗,可免附贈與人印鑑證明。
申請書表
第二站
稅捐稽徵處
申辦事項:
申報土地增值稅
申報期間:
土地所有權移轉契約成立之日起30日內
申報人:
受贈人
應備文件
線上申報:
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
、
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
申請書表及範例
備註:
1.印花稅稅額按契約價款總額1‰計貼
印花稅線上申報
2.
不動產移轉網路申報線上查欠(完稅)
申報人透過網路申報不動產移轉,並上傳申報書等文件之掃描檔,經稽徵機關審核無誤後匯出帶有職名章之繳款書電子檔,供申報人下載列印,繳款後即可至地政事務所辦理移轉登記,免再臨櫃辦理申報、查欠完稅。
第三站
國稅局
申辦事項:
申報贈與稅
應備文件
(連結至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線上申報:
贈與稅電子申辦系統
(連結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
申請書表及範例
第四站
地政事務所
申辦事項:
辦理產權移轉登記
申報期間:
契約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辦理
應備文件
線上申報:
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
申請書表及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