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身分證/統一編號(必填):
註1:受理派案後約5-10個工作天內新增資料
註2:系統僅保留結案後半年內之案件資料
註3:申請人超過10人之特殊案件,請逕洽本處法務科案件管制人員查詢(聯絡電話:02-23949211轉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