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推廣活動─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等推廣抽獎活動活動期間:113年4月15日至113年10月31日

資料更新: 2024-4-12

  • 一、活動目的:

    為利用網路宣導統一發票兌獎多元服務及各項稅務便民服務措施,鼓勵民眾申辦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轉帳繳納通知及證明,落實節能減碳政策,配合辦理抽獎活動,以達電子化政府目標。

  • 二、活動資格:

    活動期間申請以電子方式傳送臺北市定期開徵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繳款書或轉帳繳納通知及證明(可單獨申請轉帳繳納證明)之納稅義務人。

  • 三、活動期間:

    113年4月15日至113年10月31日。

  • 四、活動方式:
    申辦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或轉帳繳納通知及證明,並完成電子信箱驗證者,即可參加抽獎,申請管道如下:
    • (一)本處網站
      • 1.電腦登入網址申請
      • 2.手機掃描右方QR-Code申請
        • (1)申請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
        • (2)申請以電子方式傳送轉帳繳納證明(含轉帳繳納通知)
      • 3.操作畫面
    • (二)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
      • 1.電腦登入網址申請(網址:https://ppt.cc/frHSLx),進行身分驗證。
      • 2.點選電子方式傳送服務/「申請、變更、取消」項下,申辦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或轉帳繳納通知及證明。
      • 3.操作畫面
    • (三)台北通APP(僅限申請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
      • 1.手機請下載台北通APP註冊成為會員,請掃描QR-Code
      • 2.點選服務/市政服務/申辦服務/申請類/財政局項下,申請繳款書以電子方式傳送。
      • 3.操作畫面
    • (四)本處所轄各分處臨櫃申辦
      • 1.申請書,可勾選申請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或轉帳繳納證明(含轉帳繳納通知)(網址:https://ppt.cc/fMxn1x或掃描QR-Code)
      • 2.檢附文件:
        • (1)個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2)外籍人士或大陸人士,請檢附護照或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居留證或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影本。
        • (3)營利事業組織,請檢附中央或地方政府核發之核准函,及設立或變更登記表或公司登記事項證明書影本;其他組織,請檢附主管機關核准成立之證照影本。
  • 五、活動獎品:
    • (一)特獎:全家便利商店禮物卡2,000元,5名
    • (二)特別獎:全家便利商店禮物卡500元,10名。
    • (三)普通獎:全家便利商店禮物卡200元,100名。
  • 六、抽獎日期及中獎名單公布日期:
    • (一)抽獎日期:113年11月30日前
    • (二)中獎名單公布日期:113年12月10日前
  • 七、領獎方式:
    • (一)全家便利商店禮物卡2,000元:得獎人應於113年12月30日前郵寄領獎收據正本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未成年人可以戶口名簿影本代替,並附上任一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同意書)供本處核對得獎人身分,本處將以雙掛號寄送獎品至得獎人之通訊地址,逾期或資料不完整者視同放棄。
    • (二)全家便利商店禮物卡500元及200元:本處將於113年12月27日前以掛號寄送獎品至得獎人在抽獎當日留存於本處稅籍之最新稅務地址。
  • 八、注意事項:
    • (一)本活動獎項之寄送地區僅限臺、澎、金、馬之郵局可送達地區,無法寄送至海外地區。
    • (二)每一納稅義務人限領1次,獎品從優領取。
    • (三)依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等相關規定,獎項金額須計入綜合所得總額
    • (四)本處保有活動內容解釋及修改之權利,若活動因故無法順利進行時,本處有權決定取消、終止、縮短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活動辦法均以本處活動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 (五)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本活動所蒐集之個人資料,視為參加者瞭解及同意本處針對113年度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租稅法令及e化便民服務措施網路推廣活動-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等推廣抽獎活動之需求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該個人基本資料僅作為本次活動使用,絕不作其他用途。參加者有權向本處行使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暨同意書所記載之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權利
  • 九、本活動作業說明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變更內容將公布於活動網站,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