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稅處響應「
來台北有購嗨 消費歡樂抽
」
儲存雲端發票加碼贈獎活動
活動說明
活動作業說明
獲獎名單公布
一、獲獎名單公布
獲獎名單公布
二、登錄個人資料
活動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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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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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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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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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暨同意書(勾選前請務必點選同意)
*檔案下載
1.領獎收據(前三名必填並寄回)
2.法代同意書
3.領獎委託書
*特別提醒:禮物卡寄送地址以此頁面登錄的通訊地址為主,若有填寫不完整或不正確致無法寄出,本處將不另行通知、寄送及負責。
三、115年3月25日前公布獲獎名單於本處官網/熱門活動專區、「北市稅處」臉書粉絲專頁及「來台北有購嗨 消費歡樂抽」活動官網。
四、發送及領獎方式
(一) 本處運用「來台北有購嗨消費歡樂抽」活動註冊會員聯絡資訊,再以e-mail或簡訊發送獲獎資訊,獲獎人員於115年4月15日前,至本處官網/熱門活動專區活動網站,登錄寄送獎項地址及提供完整個人資訊(姓名、手機號碼、e-mail),以供核對身分。
(二) 前3名獲獎人
應於115年4月15日前郵寄領獎收據正本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未成年人可以戶口名簿影本代替,並附上任一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同意書)供本處核對獲獎人身分。
(三) 本處於115年4月30日前以掛號寄送獎品至獲獎人留存於本處官網/熱門活動專區活動網站,獲獎名單頁面登錄之地址,逾期登錄或資料不完整者視同放棄郵寄獎項。
(四) 上述郵件如經退回,本處將不再寄送,獲獎人須於115年5月29日前,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日(上午9:00~12:30及下午13:30~17:00),洽本處(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8號11樓)企劃服務科宣導股分機162陳小姐兌領,逾期未領取者,視同放棄。
(1) 親自領取者:
獲獎人須攜帶身分證正本(未成年人可以戶口名簿代替,並附上任一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反面影片及同意書),於查驗並影印1份備查後歸還。
(2) 代領人須攜帶身分證正本(於查驗並影印1份備查後歸還)、委託書及獲獎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未成年人可以戶口名簿代替,並附上任一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同意書)。
五、注意事項
(一) 本活動獎項之寄送地區僅限臺、澎、金、馬之郵局可送達地區,無法寄送至海外地區。
(二) 參加者應於規定期間內(即115年4月15日以前)登入本處官網/熱門活動專區活動網站,確認活動是否獲獎並配合登錄個人資料,本處不再另行通知。
(三) 依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等相關規定,獎項金額須計入綜合所得總額。
(四)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本活動所蒐集之個人資料,視為獲獎人瞭解及同意本處針對『北市稅處響應「來台北有購嗨 消費歡樂抽」儲存雲端發票加碼贈獎活動』之需求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該個人基本資料僅作為本次活動使用,絕不作其他用途。獲獎人有權向本處行使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暨同意書所記載之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權利。
六、本活動作業說明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變更內容將公布於本處官網/熱門活動專區活動網站及「來台北有購嗨 消費歡樂抽」活動網站,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