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1 - 2024稅務小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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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篇土地篇生活篇生活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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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延/分期繳稅 45 欠稅
小周是低收入戶,車籍所在地是臺北市,因無法一次繳清 4 月開徵的使用 小周被派往大陸出差 1 個月,5 月間回國後才發現汽車使用牌照稅稅單放
牌照稅,非常煩惱 ! 其實,像小周這種情況可以在 4 月 30 日前向臺北市稅捐 在抽屜裡面忘了交代家人繳納,直懊惱被歸入欠稅一族,深怕好形象受到影響,
稽徵處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使用牌照稅 ! 不過事情也沒那麼嚴重啦!
民眾如因地震等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之事由或為低收入戶,不能於規定 每一種稅捐都有一定的開徵期間,使用牌照稅是 4 月 1 日到 4 月 30 日,
期間內繳清所有稅目的稅捐,可依財政部頒定之「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 房屋稅是 5 月 1 日到 5 月 31 日,地價稅則是 11 月 1 日到 11 月 30 日,土地
繳納稅捐辦法」規定,向主管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免加計利息延期或分期繳納。 增值稅、契稅則是申報後由地方稅捐機關開稅單時訂定 30 日的繳納期限,遺
產稅、贈與稅則是申報後由國稅局開稅單時訂定 2 個月的繳納期限,國稅局發
如果不符合上述情況,卻無力一次繳清臺北市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
出的所得稅核定補徵稅款繳款書的繳納期限是 10 日。納稅人收到稅單後過了
稅、印花稅款的民眾,例如中低收入戶,或領取失業給付、急難救助或醫療補
繳納期限還沒有繳納就變成欠稅了。另為了過戶要辦移轉登記,雖未過限繳日
助、非自願性離職、被減薪、減班等實質經濟弱勢者,可依「臺北市分期繳納
期,但要先繳納才算完稅,才能過戶,不然也被認定為有欠稅,不能辦過戶。
地方稅申請辦法」,申請免加計利息,安心分期繳納;另外,非預期性的補徵
10 萬元以上大額稅款,或營利事業 ( 含機關團體 ) 連續 4 個月收入減少 30% 依稅法規定遲繳稅捐每超過 3 日要加收 1% 的滯納金,最高 10%,又稅捐
以上,致一時性財務困難,也可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上述 4 種稅目的稅款, 機關在滯納期過後,也就是繳納期間屆滿 30 日後會把沒有繳稅的案件移送到
渡過難關,以避免資金週轉不靈。 行政執行機關強制執行,所以請納稅義務人一定要如期繳稅,才能保住荷包,
其他更多延期及分期繳稅資訊都可以到臺北市稅捐稽徵處網站 ( 網 免花冤枉錢。
址 :https://tpctax.gov.taipei/)「臺北市延期或分期繳納地方稅」專 小周可以直接拿著這張稅單到銀行繳錢,或在 5 月 30 日前(即繳納期間
區查詢! 屆滿之翌日起 30 日內)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 ( 網址 :https://paytax.
nat.gov.tw) 線上繳稅,當然必須付出一點代價,多付一些滯納金,為了避
無論申請哪一種延期或分期繳稅方式,記得一定要在規定繳納期間內向稅
免這種情況的發生,定期開徵的地價稅、房屋稅和使用牌照稅都可以申請轉帳
捐稽徵機關提出喔!
納稅,在繳納期限的最後 1 天從銀行帳戶扣款繳稅,既安全又方便,對經常出
國的人來說,是最方便的一種納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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